壹、開補課需要什麽條件?
1.依法審批登記: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再進行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開展培訓;
2.場所條件: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期培訓期間年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保證不擁擠,便於疏散;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環保、衛生和食品管理法規的要求;
3.師資條件: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4.管理條件: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有規範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目的、業務範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
二、老師假期補課有什麽影響?
1.學校的老師屬於體制內的老師。教師有補課權,就會有利益相關者,這是各行各業都應該避免的。
2.在職教師私自補課,嚴重的會吊銷教師資格證;
3、嚴重影響學生的積極性,會起到不好的教學效果。會給孩子造成負擔,嚴重影響學生發展,也會影響老師開學後的工作興趣。
法律依據:
壹、關於保護未成年人學校的規定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保證學生有休息、參加娛樂活動和體育鍛煉的機會和時間,不得統壹要求學生在規定上課時間前到學校參加課程教學活動。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允許以集體補課的形式侵占學生的休息時間。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十三條學校應當配合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
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義務教育階段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增加其學習負擔。
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