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
壹是教育行政部門要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將衛生保健工作納入托幼機構分類管理。
二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配合市婦幼保健站定期或不定期對托幼機構進行相應的業務咨詢和指導,並對托幼機構的飲水、傳染病防控和預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托幼機構,同時向市衛生局和市教育局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把免疫規劃納入議事日程。繼續做好新生入園、入園的預防接種卡、證查驗工作。同時,要求每學年開學時對所有在園、托幼機構兒童進行檢查,對發現漏種的兒童及時下發疫苗補種通知單,並對補種情況進行跟蹤記錄,確保預防接種證檢查率和補種率,全面提高兒童疫苗接種率,有效控制疫苗相關疾病的發生。市教育局將其作為幼兒園分類管理和質量評價的依據。
第三,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要互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