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與申請檢測資質相應的項目應當通過計量認證;
(3)具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驗,並接受過相關檢測技術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5,438+00人;邊遠縣(區)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少於6人;
(四)具有符合檢測要求的儀器、設備和工作場所;其中,使用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須經計量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