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查糧食系統違紀問題。立案2268件,黨紀政紀處分1302人;
●1999期間,三峽移民資金和移民資金被審計,挪用現象嚴重;
●2000年,對1999個省、市、自治區16個國債重點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發現挪用國債資金4.77億元;
●2006 54 38+0年,在貴州省國債資金審計中發現,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裏在國債項目招標中弄虛作假,造成國家建設資金損失9800余萬元。盧萬裏已被判處死刑;
●2002年,中國建設銀行廣州8家分行被查出虛假抵押貸款6543.8+0億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股市投資81萬元,收益去向不明;人事部2003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根據公告,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
(1)2003年,人事部使用政府機關往年基金結余和基建結余中的93萬元,購買1中型轎車和2輛轎車,未按規定納入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且未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報,不符合《財政部關於進壹步做好2003年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關於“應報未報”的規定
(2)2003年,人事部利用上年基本建設結余448.93萬元購買商品房16套作為職工集體宿舍,未納入2003年部門預算,報財政部審批, 這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關於“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必須按照本級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項目和數額執行”的規定。
(3)人事部下屬的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管理的博士後經費是具有特定用途的項目經費。
鐵道部2003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根據公告,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
(1)2003年,鐵道部向財政部報送並批復建設項目的鐵路建設基金預算為238.8億元,而鐵道部向國家發改委報送的計劃項目金額為654.38+082.6億元,造成財政部批復預算金額為56.2億元,不符合財政部有關規定。同時,財政部下撥鐵道部238.8億元,鐵道部當年實際下撥下屬單位22654.38+0.6億元。年末鐵道部結余6543.8+0.72億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關於“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的規定。
(2)2000年至2003年,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未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收費許可證,鐵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未依法取得獨立法人資格,* * *違規收取招標費和招標咨詢服務費41.49萬元,作為兩單位的管理支出。不符合2000年《國家計委關於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實行收費許可證制度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鐵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收取鐵路工程交易服務費用的批復》中的規定,即工程交易中心應當按照規定取得法人資格後,方可按經營服務收費。
(3)2000年至2002年,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收取建設工程監理費用1082萬元,自行設立專戶存儲,未納入財務專戶管理。不符合《財政部關於發布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的通知》中“收費收入應當存入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和《關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若幹規定》的規定, 以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具有執罰職能的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屬於財政資金,應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1995年8月,鐵道部服務中心在山西省介休市投資成立了盧鑫煤氣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盧鑫公司)。截至2002年底,累計投資達到1323萬元,占股74.91%。2003年5月,政務服務中心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資產評估和審批,以956萬元的價格將盧鑫公司股權轉讓給山西介休路童交通運輸有限公司,不符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下發的《關於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督管理的通知》的規定。評估工作必須委托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有資質的機構依法進行。評估值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並據此作為轉讓的底價。
(5)2003年,鐵道部用經營管理費等企業資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和項目支出1.1.2億元,未納入2003年部門預算,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預算收入包括其他收入,預算支出包括各種補助;按照規定必須納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或者遺漏。
(六)2003年,鐵道部報送財政部並收到部門預算批復,上報4家已改制為企業的勘察設計院房改資金851萬元。2002年,這四個單位按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規定實行自理經費,不屬於申請財政撥款的範圍。上述做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將不應當在預算中支出的資金轉入預算支出”的規定。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根據審計結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
(1)2003年,法律事務部將應繳納的認證費收入697萬元直接繳入中央財政專戶;年末行政事業性收費產生的存款利息7,365,438+0.6億元,結案的仲裁收入3,790萬元未上繳財政專戶。上述做法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的通知》中“各部門必須將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預算外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等規定。此外,法律事務部向仲裁當事人收取專項報酬、差旅費、住宿費等超出合理實際支出需要的辦案費用724萬元。
(2)2003年,貿促會未將財務部門批復的項目預算20654.38+萬元分解到具體明細項目,其中事業發展項目和外事服務支出項目1659萬元分別用於職工福利141654.38+048萬元;所屬法律事務部從認證支出項目中挪用10.5萬元,用於人員經費557萬元、公用經費493萬元;法律事務部作為涉外經貿仲裁辦案費用項目的執行單位,以秘書報酬、輔助費等名義擠占項目資金803萬元用於發放員工補貼。
(3)代理服務中心從收入中轉出歷年利息形成的雜項收入96萬元,在臨時存款賬戶掛賬,造成虛假收入。不符合《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經濟業務為基礎,客觀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收入、支出和結果〉的通知》。
(四)法律事務部2003年末有65,438+065,438+0個銀行賬戶,如開設行政事業性收費賬戶、外匯賬戶和與外匯賬戶配套使用的人民幣賬戶,不符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審計署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單位只能設立壹個基本賬戶〉的通知》的規定。
外文出版發行管理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2003年,外文局應向所屬單位撥付預算資金1.1.5億元,實際撥付1.8億元,但撥付金額為652.2萬元;1999至2002年,財政部向外文局撥款1100萬元,用於部分出版物審校補貼和額外出版物損耗補貼,截至2003年底尚未撥付。上述做法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關於“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的規定。
(2)2003年,財政部批復外文局基本建設資金654.38+0446萬元,用於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建設和花園村6號樓改造,但當年未支出。
(3)2003年底,外文局將當年使用的重點圖書出版經費200萬元撥給外文局翻譯資格評審中心,作為中心的開辦費;給《今日中國》雜誌撥了8.6萬元醫藥費。同時,外文局從往年本級集中使用的重點圖書出版經費中撥付654.38+0.746萬元給服務中心、培訓中心和編研中心,用於取暖費和辦公樓業務費。上述* * *導致383萬元資金被變更。
(4)1994年,國家計委批準外文局修建職工住宅樓。該工程於1998年竣工。到2003年底,該賬戶仍有結余資金394萬元。根據財政部《關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若幹規定》的規定,國家投資形成的結余資金的50%應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審計風暴後采取的措施
審計署的25名主任在各部委輪流進行交叉審計。
省部級高官經濟責任審計試點
擬議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審計署進駐9家國企的新審計方案全面啟動。
中紀委介入“審計風暴”加強反腐敗鬥爭。在這份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中,生動記錄了中央預算預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和其他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壹些案例:
-1994,原國家計委批準宏觀經濟研究所等七家單位共建科研辦公樓。辦公樓建成後,原國家計委將部分面積用於出租,2001至2003年租金3285萬元,用於離休幹部醫療費超支。發展改革委對租賃物進行清理,並報總局研究處理。
——國家林業局勘測規劃設計院等4家單位編造、塗改“林業治沙工程”借款合同7份,套取財政貼息資金41.5萬元。
-自1999以來,國家體育總局使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09億元,其中1.09億元用於建設職工居住區、發放總局工作人員崗位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2204萬元投資企業。
——2003年國防科工委安排預算1,621億元,年初預留6291億元,預留比例為38.8%;科技部年初分配預算資金時,預留全部科技三項費用1.701億元。直到當年8月到1,1,才被有關地方和部門以追加方式批準。
經審計,長江堤防隱蔽工程等壹些基礎設施建設存在隱患、效益低,壹批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混亂、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也浮出水面:
——在長江堤防隱蔽工程施工中,部分施工單位賄賂施工、監理單位,弄虛作假,偷工減料,水下護岸少拋石子,水上護岸填厚石子,工程質量堪憂。抽查5個斷面發現,水下拋石量虛報654.38+065.4萬立方米,多計654.38+00萬元工程造價,部分堤段枯水平臺已坍塌;抽查11重點危險路段,發現水上50%以上的塊體不合格。在該項目的施工管理中,負責人以權謀私,大肆受賄。案件上報國務院後,有關部門立案偵查,21人被批捕。(編輯:周庚虎)
——河南煤氣化項目,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投資22.79億元,從項目立項到2006年建成投產,歷時16年,5438+0。在此期間,燃氣市場供需發生了較大變化,但項目決策者和建設單位仍堅持按原計劃進行建設。結果工程建成後,只能按設計供氣能力的壹半運行,經營陷入嚴重困境,僅2002年就虧損2億多元。
——湖北省黃岡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弄虛作假,挪用明珠大道項目國債資金11.67萬元,侵占安居工程用地110畝,建設“形象工程”——東方廣場,嚴重影響了明珠大道建設。
-武漢市洪山區927畝集體林地被非法買賣4次,相關單位和個人從中獲利4000余萬元。
——2003年2月,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服務中心與兩家公司簽訂協議,擅自將該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的216畝土地劃撥給國家,並以8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兩家公司進行業務開發。審計後,該局高度重視,正在研究整改。
——2006 54 38+0年4月,私營企業華海公司在得知武漢市政府擬征用江漢區後湖鄉兩村805畝土地後,在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通過鄉有關領導推薦,與兩村簽訂土地聯合開發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在國家征用土地的情況下,華海公司保證兩村每畝土地補償不低於10。同年8月,武漢市以每畝654.38+04.8萬元和654.38+04.7萬元的價格征用上述土地,華海公司從中套取差價654.38+0801萬元。華海公司在收到最後壹筆資金兩天後,向工商部門申請註銷企業。私營企業家逍遙法外。
——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蘇的14個受災縣中,有9個縣采取了重報、多報搬遷戶數等措施,獲得災區群眾住房補貼6543.8+0.36億元。安徽省霍邱縣降低上級補助標準,克扣災區1804戶住房資金360萬元。
——2003年雲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中,截至2004年3月,中央撥付的特大自然災害救災補助資金51.74萬元留在縣級財政;有關部門擠占挪用救災資金41110000元,主要用於平衡預算、修建樓堂館所、招待費用等。
在審計中國工商銀行、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損益時,發現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新的金融風險。
——審計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及21分支機構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發現主要問題: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承兌和貼現票據。同時發現各類案件線索30條,涉案金額69億元。(編輯:周庚虎)
——工商銀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向姚康達發放個人住房貸款71,41,000元,這些資金用於購買1,28的房屋和炒房。
——審計抽查了工商銀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辦理的79654.38+0萬元汽車消費貸款,發現4家汽車經銷商利用虛假信息騙取貸款9650萬元。
——票據市場管理混亂。河南洛陽汾來商貿有限公司與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2002年,僅大連實德塑業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就承兌銀行匯票“打包”4.92億元。自2001起,該公司已收取此類“業務”款項216萬元。
——民營關聯企業騙貸問題突出。廣東省佛山市某私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勾結,從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獲得貸款7421億元,審計時余額為1.929億元。這些貸款中有大量被轉移到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以現金提取,有些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匯往國外。經初步核實,銀行貸款損失已超過6543.8+0億元。審計發現後,監察部等正在組織力量深入調查處理。
——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擅自變更保險費率、退保超額保險、違規代理保險業務等不正當競爭問題,金額23.74億元;保險資金違規放貸、投資建設辦公樓24.82億元;審計還發現各類案件線索28條,涉案金額4.89億元。這些問題發生在中國人壽公司改制之前。審計結束後,壽險公司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全面整改,問題逐步得到糾正。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錦州分行會同錦州中院、古塔區、淩河區法院,偽造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不良”貸款,金額221萬元。這些貸款被核銷的企業完全不知情,有的還在繼續還貸。歸還的貸款本金和抵押資產實現的收益,全部由銀行存入“小金庫”。同時,法院對上述虛假訴訟收取“訴訟費”,其中錦州中院、淩河區法院將收取的85.3萬元存入私人賬戶。審計機關將案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已審查7人,逮捕1人。2007年9月19日,審計署發布了49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公告。與6月底李金華審計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1萬字的審計報告相比,今天這份近1萬字的公告更詳細地向公眾揭示了49個中央部門及其下屬部門究竟存在多少問題資金。
依靠中央部門的力量收費的現象比較突出。
李金華在審計報告中說,“12個部門存在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涉及金額65438+8500萬元。”今天的公告還原了這些部門違規收費的事實。
2005年和2006年,國家發改委通過舉辦大型會議和展覽向企業收取贊助費1340萬元,其中最大壹筆是向中石化集團收取贊助費500萬元,用於籌建中國西部人才開發基金會原始基金。工商總局商標局在未核定收費標準的情況下,收取“特殊標誌註冊”費用28.5萬元。
還有壹些部門直屬的事業單位,也在利用自己與政府部門千絲萬縷的聯系,違規收取費用。如農業部下屬的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違規收費3953.93萬元。
2000年至2006年,教育部所屬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醫院管理研究所等單位未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批準,收取證書費37544438+0.5萬元。
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等單位將教育培訓項目委托給其他單位,2006年,* * *收取管理費、合作費等83.84萬元。
1997至2006年,民航總局與民航管理幹部學院組建了中國民航安全學院、民航企業管理研究基地、中國民航飛行標準培訓中心等9個機構,隸屬於民航管理幹部學院。經抽查,2006年,中國民航飛行標準培訓中心未經批準取得培訓收入1,323.8+0,000元。
2003年至2006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局向首都機場航站樓隔離區收取證明費266.6萬元。2002年至2006年,該分局交巡警支隊違規收取航空活動區行駛證和民航車輛牌照費230.08萬元。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所屬中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學研究院對未經批準的獨立項目收費240.56萬元。
李金華曾在審計報告中強調,壹些中央部門下屬單位依靠部門職權收費的現象比較突出。抽查26個部門所屬138個單位收費情況,發現5個部門將收費權轉讓、分散給下屬單位,涉及金額4.84億元。僅2005年和2006年,這些單位受益1.1.5億元。12個部門及其管理的28個單位,依托部門的權力、影響力和公共資源進行收費,涉及收費項目45項。僅2006年收費就達到3.37億元,比上年增長10.8%。
調查顯示,收費已成為壹些部門最重要的資金來源,有的甚至靠收費生存,有的單位收費管理混亂。
工資福利保險的錢有問題。
壹些實權部門的高工資福利是怎麽來的?審計報告答復稱,壹些部門采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挪用專項資金等方式向職工發放獎金和福利。
今天的審計公告揭露了那些違規發放工資福利的部門:2003年至2006年,中國工程院撥付財政撥款重大咨詢項目管理費387.27萬元,用於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支出。
2006年,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及其三個分支機構在郵電費和差旅費中列支職工補貼和獎金1735.77萬元。在本級分支機構辦公經費中發放崗位責任獎等392.68萬元。
2003年至2005年,農業部畜產品中心將“無公害農產品安全監測資金”等654.38+0.865萬元項目資金,以撥付實驗費、獸藥抽驗費等名義,轉移到國家畜牧獸醫站所屬北京國農工貿發展中心。截至2006年底,上述資金全部用於畜產品中心和北京國農工貿發展中心人員的工資、差旅費等基本支出。
2005年至2006年,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畜牧產品認證分中心等單位在“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認證”、“動物疫情監測與防控”、“農業信息服務”等行政項目中,安排人員和公用經費3451.3萬元。
安全監管總局調研中心使用虛假憑證套取現金700.88萬元,部分用於發放職工獎金補貼。
2005年4月至2006年底,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外交部工會向各部門工會支付了589.85萬元。
科技部中國農村技術發展中心撥付部分科研項目在職人員獎金和節日補貼164.45萬元。
1997,11,公安部第壹研究所辦理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補充養老保險。截至2006年底,該所從“專項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中支出55,370,5438+0,000元,其中2006年支出65,438+0,470,5438+0,000元。
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安排公用經費360.9萬元,用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精神文明獎”和政府雇員及其家屬的療養費用。
蓋樓的攀比之風壹直沒有停止。
壹段時間以來,中央各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都在緊鑼密鼓地競相修建辦公樓。審計報告顯示,中國民用航空局、信息產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5個單位存在未經批準、超標準超預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等問題,涉及金額654.38+0.739億元。
2005年,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向信息產業部申請建設“綜合業務樓”,建築面積9400平方米,投資4930萬元。經批準後,於2006年2月決定將建築面積增加到65438+50萬平方米,總造價增加到7799萬元。
200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向自治區發改委申請辦公樓建設項目,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總投資2800萬元,獲得批準。2006年3月,該局將其建築面積調整為6000平方米。
中國人民銀行Xi安支行挪用8598.42萬元用於辦公樓建設。截至2006年末,中國人民銀行Xi安分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撥付的辦公樓建設資金余額為6543.8+0.2億元,其中分行挪用7804萬元為員工建造住宅樓,794.42萬元用於向員工發放住宅樓改造補貼。
2006年,國土資源部未經批準對該部大院東部進行綠化工程改造。截至審計時,已支付工程款1.4萬元,有往年余額,工程尚未結算。在項目實施中,存在人為縮短投標文件遞交時間、參與評標的施工單位和評標人員無專業資格、已支付的工程金額超過中標價26萬元等問題。
除了蓋樓超標,有的單位開會、買車也超標。2005年至2006年,南水北調辦召開的49次會議實際人均支出超過規定支出標準。例如,2005年7月,南水北調辦在北京召開“南水北調協調會”,人均食宿費用為598元/天。
投資不善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中科院、水利部等13部門所屬50個單位對外投資管理不嚴、重組不規範、低估國有資產和權益,涉及金額22.84億元。
其中,5個部門所屬39個單位在改制和對外投資過程中低估國有資產和權益201.2億元;4個部門所屬7個單位出借資金、對外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潛在損失2.29億元;5個部門所屬5個單位擅自處置、核銷或低價出售國有資產4300萬元。
如2000年,經中國科協批準,所屬中國科技廳(企業)從中國科協撥付的修繕專項資金中劃轉530萬元,用於補充中國科協對上海仲達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仲達公司)的投資;截至2006年末,中國科協其他應收款反映上年度向上海仲達公司借款65,438+03,342萬元。中國科協已確認上述對上海仲達公司的投資及借款65,438+08,642,000元無法收回,造成損失。
央視投資北普陀影視培訓基地有限公司654.38+0.3億元,卻長期沒有實現投資收益。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央視投資北普陀影視培訓基地有限公司7760萬元,並於2003年以5572.54萬元在某信托投資公司的存款置換北普陀影視培訓基地有限公司股權。央視本應擁有北普陀公司654.38+0.48億元股權,但十多年來並未從這筆投資中獲得任何收益。
還包括
2006年,高法挪用專項業務經費654.38+00.64萬元。
2006年,國家發改委向企業收取贊助費1340萬元。
2006年,財政部未按規定審核備案6543.8+0.57億元。
SASAC 2006年審計結果:擠占項目資金565438+90.32萬元。
2006年證監會違規支出65,438+0,805,43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