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2份,審核表封面及表內第壹頁工程名稱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2、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新建、擴建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
4.設計單位資質證書應加蓋設計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5、施工單位委托書(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消防設計文件:
(1)設計說明書(A4白紙打印,每頁加蓋設計單位審批專用章);
(2)封面:工程名稱、設計單位、設計日期;
(3)扉頁:設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電氣專業負責人、消防專業負責人的姓名,由上述人員簽字或授權;
(4)設計文件目錄;
(5)設計規範:
a、工程設計的依據包括設計中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和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序號、年份和版本號),以及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b、建設規模和設計範圍;
c、原工程已設置(或新建)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等。;
D.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
e、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以及需要設計審批時需要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7、設計圖紙:
要求1: 100或1: 150藍圖疊放成A4標準疊放方式歸檔。圖紙應加蓋設計單位送審年度圖紙專用章;
(1)標明規劃紅線、消防水源、消防車道、室外消防給水管道位置的建築總平面圖(另提取);
(2)全套圖紙(建築專業、給排水專業、強電弱電專業、暖通空調專業施工圖及與消防相關的工藝布置圖);
(3)自動消防設施的布置(自動消防設施指: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防煙、排煙、通風和空調系統的防火設計;消防電源供應和分配;消防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
建築工程內部裝修防火設計審核及申請程序:
1,消防審核項目在消防站建設審核部門申報的,應在建設審核部門收發室領取《建築消防設計申請審批表》,並按規定如實填寫內容;
2.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報批分為方案、初擴、施工圖三個階段。各階段報批的全套圖紙必須加蓋設計單位的圖紙專用章和消防設計自審組的專用章。
3.所有工程設計圖紙、文件、資料齊全後,到收發室辦理消防申請手續,領證。建審部所有對外業務均以書信往來,由收發室辦理,報審圖紙卡片查詢;
6.對報送審批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壹般項目在10個工作日內,國家和省重點建設項目、自動消防設施建設項目在20個工作日內,要組織專家對消防設計項目進行論證,並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
綜上所述,對於裝修公司或長期不從事安裝工作的業主來說,根據以上文件進行準備會節省很多時間,避免因為不熟悉流程而浪費很多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和報告火災事故的義務。所有單位和成年人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
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宣傳,督促、指導和協助相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學校和相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和培訓內容。
新聞、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等部門加強消防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