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業是指在錄取時確定未來就業單位,提前簽訂就業協議,然後進行專業培訓。畢業後不發放相關派遣卡和報到證,應回到簽訂培訓合同的單位工作。
定向就業是為了解決艱苦行業和地區以及軍工和國防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有些高校每年都會安排壹些招生計劃在這些特定方向就業。定向就業不指定招生範圍,招生計劃不能在招生院校的調劑線上完成。可在招生院校調檔線下20分鐘內由省級招生辦進行補錄,招生單位根據其定向誌願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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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是指為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其獲得壹定數量畢業生而制定的政策。要求考生自願填報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誌願,壹旦按相關政策被錄取為定向生,須在招生報名前與高校和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相關定向就業協議。
非定向生:非定向培養研究生是國家計劃中的非定向培養。考生的培訓費用由中央或地方財政撥款,所以考生入學時不需要交學費,國家每月給考生壹定的生活補助。入學時,考生還需要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等轉入學校,畢業時會以兩種方式就業。
報考定向誌願的考生應填寫定向學生誌願表。高校應根據考生填寫的定向誌願招生,並在錄取通知書中註明定向地區或院系。定向就業招生和非定向招生要同步招生。定向生錄取壹般執行與非定向生相同的錄取分數線標準。
註意事項:
目前有國防生和普通生。要求考生在招生報名前與高校和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相關就業導向協議,對無故拒絕簽訂協議的學生,高校可取消其錄取資格。
定向就業招生以個人定向誌願為主。考生不再與定向單位聯系、簽訂協議。考生填報的定向誌願視為願意到定向單位工作,定向單位只能與委托培養高校簽訂協議。定向誌願只能填報相應批次的第壹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