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壹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人應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重新登記手續。在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註冊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的要求外,還應當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實踐範圍:
1,註冊建造師執業範圍
註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2、註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
註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項目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建造師必須通過項目經理統壹考試並註冊,這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2002] 11,而項目經理的任命是企業行為。
3、鼓勵和倡導註冊建造師“多崗制”。
近期註冊建造師以建設工程項目經理為主的崗位。但同時鼓勵和倡導註冊建造師“壹師多崗”,從事國家規定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