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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和培訓

5.5.1教育培訓管理

企業應當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根據規定和崗位要求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並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障。

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分級管理,評估和改進培訓效果。

5.5.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要求必須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必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5.5.3操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企業應當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確認其能力滿足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新廠(礦)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對轉崗離崗壹年以上再回到崗位的操作人員,應在車間(工段)和安全班組進行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5.5.4其他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企業應當對相關方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作業現場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企業應教育和告知外國遊客和學生有關安全法規、可能的危險和應急知識。

安全文化建設

企業應通過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

企業應當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員工的安全態度和行為,逐步形成全體員工認可、全體員工遵循、具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高於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的安全自我約束,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