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年齡:出生28-55周歲;
2.猶豫期:15天;
3.保修期:壹年;
4.續保:可保20年續保;
5.等待期:90天,但事故沒有等待期。此外,續保期間每期保險期滿後60日內根據主險合同足額繳納應繳保費的,不設等待期;
6.年度免賠額:1萬;
7.賠付限額(保險費):同壹保險期間內,普通醫療保險費和120特定疾病醫療保險費* * * 400萬,其中普通醫療保險費200萬,120特定疾病醫療保險費200萬。續保期間賠償限額800萬;
8.保險責任:
A.普通醫療保險:包括住院醫療保險、定點門診和急診醫療保險、住院前30天以後30天急診醫療保險;
b、120特定疾病醫療保險、120特定疾病住院醫療保險、120特定疾病指定門診和急診醫療保險、120特定疾病住院前30天以後30天急診醫療保險;
9.保險費計算方法:壹般賠付比例為100%。但如果被保險人投保為社保或公費醫療,則只報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