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規劃、計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2、對縣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
3.指導、檢查和評估全縣義務教育和掃盲教育的實施、鞏固和提高以及素質教育的實施;
4.評估本縣中學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和質量;
5、對縣教育經費安排、學校設置、教師隊伍建設和被督導學校校長任免等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6、調查研究縣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縣政府、縣教育局匯報,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7、對重點教育和熱點工作進行專項督導。組織對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8.承辦縣政府和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教育督導的職責
1.參與制定並認真執行教育督導規章制度;
2.開展教育督導研究;
3.協助督導室主任(組長)開展師德師風、學風、教風督導工作,監督學校各職能處室的教育教學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相關工作。
4.開展各項監督工作;監督和指導各教學單位執行學校關於教學工作的政策和決定;監督檢查各教學單位教學計劃、教學(含實踐教學)、教學管理和考場紀律的執行情況;監督和指導各教學單元的師資隊伍、課程和教材建設;監督指導教師執行教學規範,教書育人,完成教學任務,包括教師在備課、課堂教學、課後輔導、作業批改、命題閱卷等各個教學環節履行職責;
5.收集和反饋教學單位、教師和學生對教學管理的意見,教師對學生學風的意見,學生對教師教學作風的意見,參加教育督導工作會議,反饋教育督導意見;加大教育督導調研活動,撰寫調研報告;
6.關註教育督導工作動態,匯總教育督導工作信息,撰寫督導簡報;
7.兩級監管的聯絡與協調;推薦優秀的教學成果和先進的教學經驗,幫助青年教師和新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針對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跟蹤調查或專題調查。
8.負責監督資料的傳遞、整理和歸檔;建立、更新和維護教育督導網站;
9.管理教育督導室的日常事務;
10.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教育督導室小學督學的職責
壹、小學綜合督導和回訪職責
1,通知和談判責任
(1)在綜合督導的學期開始前,跟進被督導學校,告知下學期對學校進行綜合督導。
(2)督導辦本學期未組織督導預備會,邀請被督導學校校長參加。議程主要介紹綜合監管的全過程、監管指標、評價等。,以及學校要做的準備工作;
(3)在綜合督導前壹個月,發送督導通知,讓學校確認參與督導的人員(如學校認為人員應當回避,有充分理由的,予以調整);
⑷督導前,研究學校的督導自評報告和學校的相關資料,確立督導的主要任務和分工。
⑸配合總監組成監督小組(含兼職檢查員);
2、落實全面監督責任
在對學校進行全面督導之前,要組織參與督導的人員進行學習討論,在督導指標、方法等方面形成* * *認識,使工作協調同步。
3、整體意見,撰寫監理報告的責任
學校綜合督導後,給學校初步反饋,然後;(1)組織撰寫各種報告;
(2)對各報告進行討論整合,形成總監理報告(監理後兩周內完成);
(3)與學校溝通征求意見;
(4)報負責同誌審批,形成正式報告(監理後壹個月內完成)。
4、整改和回訪。責任
為了實現主管要為學校發展服務的目標,* * *進行了三次回訪;
⑴第壹次回訪:向學校發送正式報告,與學校協商討論整改方案。讓學校在兩周內通過集體協商形成學校整改方案,提交督導室;
⑵第二次回訪:督學後2~6個月內,再次回訪學校,了解學校整改情況,評價學校整改效果;
⑶第三次回訪:第二次回訪後6個月內,再次回訪學校,確認學校整改及相應發展情況。
第二,其他檢查員的職責
1,後續監管責任
每學期對轄區內70%的小學進行隨訪,通過開學檢查和常規檢查形成認識,討論和指導學校的工作,積極幫助學校探索發展之路。
2、實行“聯系督學制度”,負責定期聯系和跟蹤小學,及時了解學校發展和依法辦學的現實情況,並向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負責專題調研和督導,為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
三、參與監理工作的職責
依法對本區有關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依法實施《教育法》和落實地方各委、辦、局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目標責任書》。
四、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職責
1.協助建設教育督導網頁,設置專欄和及時信息,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督導評估結果。
2、負責參與每學期教育局各行政部門對學校的檢查、評比情況的協調、制表和網上公布。
3、負責組織各級學校每年的績效評估。
4、負責本部門的檔案和資料管理。
5、完成市督導室、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教學督導的責任
壹、教學督導室主任的職責
1,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教學督導室的工作。
2.起草教學督導室工作計劃,組織學院教學督導工作。
3.定期向學院主管領導匯報督導工作,向相關部門反饋被督導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4.與教務處、人事處、教務處等部門和部門保持有效溝通,交換教學督導的資料和信息。
5、完成醫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理科長工作職責
1,在教學督導室主任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教學督導室的工作。
2、協調相關部門和教學督導小組,組織教學督導的日常工作。
3、組建和管理教學信息員,組織培訓信息員,組織學生評價課堂教學效果。
4.組織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的相關數據統計、分數匯總和檔案管理。
5、完成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教學督導室主任(秘書)工作職責
1,在督導科科長的領導下,參與學校的教學督導工作。
2、協助科長做好師生的接待和教學信息人員的管理工作。
3.參加相關教學督導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起草相關教學督導文件和資料,整理教學督導文件和資料並及時歸檔。
4.負責教學督導的計算機化管理,做好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相關數據的統計和評分匯總工作。
5、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教學督導員工作職責
1,輸入、打印、發送(送)教學督導報告和督導意見。
2.做好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相關數據的統計和評分匯總工作,協助完成教學督導的計算機化管理。
3、整理和保管教學督導工作文件和資料,並建立督導工作檔案。
4.協助師生接待和教學信息員管理。
5、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教學督導小組組長工作職責
1,在教學督導室主任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教學督導組的工作。
2.制定教學督導團隊的工作計劃,定期總結,及時提出建設性整改措施;組織教學督導小組開展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活動,起草教學督導報告和督導意見。
3、根據學院要求組織專家調研活動,並提出指導性建議。
4、負責教學督導專家小組的組織和管理,並對教學督導專家小組提出任免建議。
5.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教學督導工作職責
1,在教學督導小組組長的領導下,開展督導、督導、督導工作。
2.制定個人教學督導工作計劃,認真執行,做好總結,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整改措施。
3.積極參與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活動,參與學院組織的專家調研和相關教學督導評估,及時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4.參加教學督導小組工作會議,匯報教學督導進展情況,參與學院教學督導報告、督導意見等教學督導相關文件的起草和討論。
5.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章:教學督導辦公室的職責
1.根據學校的教學工作計劃,對學校的教學質量、教學組織、教學管理、教風和學風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咨詢。
2.定期進行教學檢查,聽課評課,查找教師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教師教學經驗,為評選優質課程和優秀教學成果積累信息,幫助青年教師改進教學方法,促進教師隊伍建設。
3.檢查實驗實訓教學、畢業設計(實訓)、畢業答辯等實踐教學環節,督促檢查考試,加強考風建設。
4.監督檢查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參與專業調整、教學計劃修訂等重大工作的討論和論證。
5.收集師生對教學管理的反映和意見,有目的、有重點地調查壹些教學現象,分析教學過程中的普遍性問題,向學校反映基層教學情況,向教學管理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建議,供學校和各級教學管理部門決策。
6.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