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設立學校時,應有可靠的合格教師來源,能夠通過聘請專職或兼職教師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2)必須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設施和設備;
3)學校成立時,必須建立相對健全的內部組織管理機構;
4)有必要的辦學經費和穩定的資金來源。
1.去培訓機構所在的教育局,索要並填寫申請表。(發起人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審查批準後,方可發放許可證,方可開工。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等)。).
3.辦理稅務登記。
4.繳納註冊資本。
教學人員必須有明確的歷史,品行良好,具有必要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有必要的教學場所和教學設備;
有必要的教學和管理制度。每學期結束或壹門課程結束後,應舉行畢業考試,並將考試結果報區(縣)工農(職工)教育處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