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官培訓學校是壹所公共機構。企業名錄是指國家為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地方法官培訓學校隸屬於省高級人民法院,專門從事法官教育培訓工作。人民法院是國家機關,所以地方法官培訓學校屬於事業單位。
軍人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的條件:凡符合司法部規定報名條件的軍隊和武警軍官(警官)、文職幹部、參謀幹部和士官,均可在軍隊司法行政部門報名參加考試。駐偏遠地區的考生,在當地報名和參加考試較為方便的,經所在單位政治部批準,也可在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參加考試。非現役軍人不允許入伍登記。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法律專業證書考試。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