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管理規定》
第四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的部門或者指定機構統壹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價格、財政部門批準後執行。認證費用由考核發證機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具體培訓費用以與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協商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