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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官學院(北京)2009年招收應屆畢業生公告

國家法官學院(以下簡稱“法官學院”)是人民法院直屬的法官培訓機構,是經教育部批準的成人高等法學院校。其性質是全額資助的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培養法官和後備法官,同時承擔法律碩士和法學專業的本科和專科教育。根據法官學院發展的需要,經人民法院批準,法官學院計劃於2009年招收4名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對象及報名條件

(壹)招聘崗位

法官學院計劃招聘的4名高校畢業生的崗位是教學部。具體專業要求和名額如下:刑法專業博士1,民法知識產權專業博士1,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專業博士1,環境保護法專業博士1。

(2)招聘對象

法官學院面向全國統招(不含委托生和定向招生)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高校、科研院所2009年優秀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年齡在35歲以下;

3、熱愛祖國,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4.品行良好;

5.熱愛教育;

6、基礎理論紮實,學習成績優秀,有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及組織協調能力;

7.與工作要求相關的學歷和學位;

8.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在職人員必須有北京市戶口。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名。

第二,招聘流程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註冊

註冊是郵寄的。報名時間為2009年2月23日至2月27日。郵寄申請的,以郵寄日期為準,並於投遞之日起3日內電話通知學院人事處查詢郵寄結果。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1)經校(部)學生處審核簽字的《2009年招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樣式附後)1份,獲獎須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2)經所在院校教務部門簽字蓋章的申請人主要課程學習成績1份;(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兩張(黑白不限)(其中壹張貼在簡歷上);(4)在職人員應提交戶口簿復印件。

2.資格考試

法官學院將根據上述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及時進行資格審查,並提出審核意見。符合申請條件者將於2009年3月中旬前通知相關考生。

(二)筆試

筆試為專業科目筆試,具體內容包括相關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漢語寫作。筆試時間待定,地點在法官學院。

(3)面試

法官學院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時間將在法官學院確定。

(4)試講

法官學院將根據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試講參加人員。講座時間待定,地點在法官學院。能參加試講的需要同時體檢。

(5)調查與就業

法官學院根據筆試、面試、體檢情況,按程序確定考察人選並派人到研究生院考察,再按程序報批錄用。

三。聯系信息和聯系人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天成橋A座1號。

郵政編碼:101100。

聯系電話:010-67559023,010-67559156。

傳真:010-67559022

聯系人:馬老師、曹老師。

附件清單:2009年國家法官學院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