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根據以往的情況,所有在職教師利用寒暑假辦班,都沒有經過教育局的批準,因為教師有休息和參加培訓的權利,教師的這些權利在假期應該得到保障。所以在職教師利用假期辦班基本上是違法的,應該嚴格禁止。已經做的應該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