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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的落戶條件如何?

第壹,人才的引進和落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市外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辦理戶籍登記: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含留學歸國人員,取得教育部承認的同等學歷),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申請登記;

2、職業院校畢業生,可申請本人* * *隨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戶籍居住;

3.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的各類專業人員,可以為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申請註冊;

4、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認定為我市發展所需的特殊人才,可隨配偶、子女申請登記本市居民戶籍。

第二,生活和就業。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市外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辦理戶籍登記:

1.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並辦理居住證的市外人員,可以為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登記;

2.具有本市戶籍、擁有合法居住用房產並取得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市外人員,可以為其在本市共同居住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登記。

第三,親戚投靠定居。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市外人員,可以在居住地申請戶籍登記:

1.市外人員可以與本市居民登記結婚,但夫妻雙方可以申請登記本市居民戶口;

2.市外子女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父母申請本市戶籍;

3.父母在市外,可以申請本市戶籍,沒有年齡限制。

第四,引進項目落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市外人員,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請辦理戶籍登記:

1.在本市有生產生活基地的非本市企事業單位,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職工,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市申請登記;

2.已在本市落戶的國內外大型公司地區總部、銷售中心、R&D中心、金融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的員工,其共同居住在本市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請登記。

第五,鼓勵落戶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市外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辦理戶籍登記:

1.已參加社會保險並辦理了本市居住證的農業外來人口,可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本市戶籍;

2.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外地人,可為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請本市戶籍;

3、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並已被安置退出現役的軍人,可申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居住的戶籍。

六、廣西北部灣經濟區落戶政策。

1.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含此前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其他城市參加社會保險)連續1年並辦理居住證的非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戶籍人員,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可為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登記;

2.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其他城市戶籍人員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並申領居住證,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可為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登記。

擴展數據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若幹措施的通知》規定:

第九條方便人才落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可憑畢業證和身份證在本市城鎮範圍內自主申請落戶,初級工及以上技能人員憑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申請落戶。

第十條方便急需緊缺的外國人前來就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急需外國人在我市就業創業的,可向市行政審批部門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工作許可。

第十壹條給予急需和緊缺人才住房支持。按照南寧市高層次人才分類,實行首次購房補貼:A類人才200萬元;B類人才654.38+0.2萬元;C類人才60萬元;對我市企業名錄、教育、衛生等重點專業技術領域新引進的D類和E類人才,分別給予最高40萬元和20萬元的獎勵。未享受購房補貼的,可按規定申請租賃住房優惠。

第十二條為急需人才提供醫療便利。實施高層次人才優診服務,開通綠色通道,被認定為甲、乙、丙類人才的人員憑“南寧人才卡”可在市級定點合作醫院享受24小時預約、專人接待、指導和年度免費健康體檢服務,健康體檢經費由市財政承擔。

第十三條為急需人才的子女提供便利。從我市引進的A、B、C人才子女,需在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市教育行政部門憑相關證明材料和《南寧市人才證》,按照實際家庭住址,協調就近入學(轉學)學校。

第十四條獎勵龍頭企業高薪人員。10月2018、1至2020年2月12、31,對南寧市、自治區、南寧市主導產業中的實體企業,按貢獻大小進行獎勵,主要針對新引進縣重點產業、支柱產業中急需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的企業及相關機構。

南寧市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調整完善南寧市戶口遷移政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