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調)對象的基本條件
(壹)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職業資格、學歷、資格和技能;
(四)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和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調入)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甌海區2015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壹覽表》(附件1);
選調單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甌海區2015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計劃壹覽表(附件2)。
2.轉崗對象必須是轉崗範圍內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不含試用期)。在甌海區各鎮街工作的人員和在甌海區教育系統工作的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公開招聘(調動),必須取得當地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網上報名時上傳證書照片或掃描件,重新報名時提供證書原件,否則取消招聘(調動)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壹個職位。
5.招聘專業的考試參照《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調)工作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法》2015(附件3)執行。
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的,計算時間統壹截至6月2015,15。
三。註冊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試在/(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網上報名。
1,註冊登記
時間:6月15日0時-6月18日24時。
報考人員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點擊“網上報名”選擇相應的考試,註冊個人信息,然後選擇崗位報名。之後不再接受報名和註冊。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不進行初審,報考人員可以進行崗位變動。
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依據《浙江省人事考生違紀行為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2.初步資格考試
時間:2065 438+2005年6月0日00:00-2005年6月20日24: 00。
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不合格者在其個人網上報名表中說明原因。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申請人開放。
3.再次查詢註冊。
時間:2005年6月265438日00:00+0,2065438-07: 00。
報名人員點擊“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者可重新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自重新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
4.付款確認
時間:2065438+2005年6月22日17:00-6月29日24: 00。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點擊“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用的批復》(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考試費用每科40元。
申請人通過“銀聯在線支付”支付報名費。“銀聯在線支付”支持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溫州銀行等已加入銀聯的銀行卡,並提供“銀行卡支付”、“網銀支付”等多種支付方式。
5.確認貢獻人數不足職位數3倍的,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調)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招聘(調)計劃將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如取消招錄(調)計劃,請已報考該職位的人員於6月30日2015(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00-17:00)到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處。
6.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7月15日9點-7月18日9點。
已完成繳費的人員登錄甌海區人事考試錄用系統,點擊“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第四,考試
1.筆試具體時間和科目:2065 438+7月05日18。
上午9:00-11:00綜合應用能力
14:00——15:30“基本素質測試”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基本素質測試》,滿分100,各占總分的50%。總分設置合格分數線,55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予入圍。
4.對於崗位代碼為0101、0102的崗位,增加速錄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招聘計劃數為1: 8。(如果確定了最後壹名分數相同的考生,就壹起參加技能測試。).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參加技能測試的人員。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技能測試崗位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40%+基本素質測試×40%+技能測試×20%。
5、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調)計劃數1: 1的比例(如總成績相同,優先選擇基礎素質測試成績最高的壹名;如果各科成績都壹樣,再試壹次)。
動詞 (verb的縮寫)資格審查
成績公布壹周後,入圍者需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者,自動放棄。
1.參加公開招聘考生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簿頁)、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
2015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參加公調考生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近兩年年度考核、首次參加工作證明(就業表、工資定級表或介紹信,提供其中壹份)、所在單位性質和定級文件(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兩張。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當地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4.港澳臺及國外留學歸來的申請人,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學位。
5.證件(證書)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書)與擬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符,或以弄虛作假方式取得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不予入圍體檢、考核。
6.自願放棄或復審合格不符合條件的,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和考核
資格復審合格者,確定入圍體檢。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通知將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進行體檢(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者,自動放棄。
體檢和考核參照2015浙江省公務員錄用相關標準執行。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者,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後。
七。宣傳和就業
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調)對象,在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轉崗)程序和條件的,取消聘用(轉崗)資格,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調動)手續。聘(調)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調)用資格,不予遞補。
八、其他註意事項
1,戶籍條件:
(1)符合崗位戶籍要求者,可報考相應崗位(以6月15日戶籍所在地為準,2015);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戶口仍在學校的,學生原籍(高考通過並被高校錄取時的戶籍所在地)符合崗位報名條件的,可報考相應崗位,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學生原籍的戶口簿;
(3)報考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職位,按職位要求的戶籍要求報考。其他職位,碩士及以上學歷者戶籍不限;
2.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崗位,按崗位年齡要求報考。其他報考年齡要求為6月1984+05之後出生的崗位,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6月1979之後出生。
3.2015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辦理就業手續前必須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明(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明)。
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學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取得畢業證書後,方可參加資格復審。
4.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應屆畢業生和研究生不能憑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考。
6.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學習期間不視為工作經歷。
7.報名者在報名時首先要驗證手機。輸入他們的手機號後,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會自動將驗證碼發送到對應的手機上。只有在成功驗證後才能完成註冊。每個身份證號和手機號只能註冊壹次,壹定要仔細核對,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
報考人員須在6月16-6月18,2065438期間進行報名和註冊。未經註冊的註冊無效。進行資格預審時,以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為準。
8.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相同。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丟失,需要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壹律按無效處理。
9.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以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其招聘(調動)資格。
10.貧困家庭申請人在繳納網費前,應到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管理科(地址:1號聯眾大廈901室)提供本人身份證和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後免收其考試費。
11.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1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調入)的工作人員壹律實行聘任制,按招聘(調入)單位現有崗位聘用。報考崗位要求中級及以上學歷的,如本單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無空缺,則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和聘用的實際情況,擇優錄用為初級專業技術崗位或其他崗位。
13.本次招聘(調動)由甌海區人社局組織實施,程序規範,紀律嚴明。壹經查實,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4.本公告相關事宜由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電話:0577-88538557
附件1: 2015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壹覽表
附件2:2015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計劃壹覽表。
附件3:甌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調)工作人員職業資格審查辦法2015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65438+200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