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的工藝安全管理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處置或搬運的全過程,或與這些活動相關的設備維護、保養、檢修和工藝變更。它是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的基礎,是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減少工藝過程危害、減輕事故後果的重要前提。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化工生產工藝安全管理,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加強化工工藝安全管理,建立化工工藝安全體系,定期開展工藝安全分析,對國內首次擬采用的企業化工生產工藝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進行鑒定和論證,確保化工生產工藝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
第二,加強化工企業的工藝安全管理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2010)要求,督促化工企業加強化工工藝安全管理:壹是建立健全工藝安全信息檔案。包括工藝安全、工藝技術、工藝設備、工藝危害,以及工藝系統改造、工廠設計、生產運行、設備設施維護經驗教訓等相關信息檔案;二是定期開展工藝危害分析。企業應在加工廠建設期間進行工藝危害分析,以識別、評估和控制與工藝系統相關的危害,然後每3年重新確認和更新壹次。三是建立和實施培訓管理制度。根據員工的崗位特點和技能,制定並實施崗位培訓計劃,確保員工掌握工藝安全知識,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能。四是加強設備設施維護管理。企業應當建立並實施預防性維護程序,對關鍵工藝設備進行有計劃的測試和檢驗;對有風險的工作實施工作許可管理,保留工作票,了解實施情況,以便持續改進。第五,加強企業變革管理。加強對化學品、工藝技術、設備、程序和操作過程的永久或臨時變更的計劃控制,以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第六,加強應急管理。建立應急響應系統,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三、規範管理新開發的化工生產工藝
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和工業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到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使用的涉及危險化學品(包括原料和中間產品)和化工生產工藝的中試和擴大試驗裝置,必須進行安全性論證。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生產工藝的鑒定和安全論證,由企業向省安監局提出申請,由省安監局委托省化工學會組織論證。申請示範(認定)的企業應提交工藝、技術和產品的試驗報告或技術可行性報告、工藝技術說明、安全風險分析、專利、標準或查新報告等相關文件和資料。省化學化工學會應組織技術、安全、環保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根據企業提交的申請文件和材料進行論證。需要到現場核查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客觀公正地向省安監局出具專家組書面論證意見,並保守企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