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須按公布的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在面試開始前45分鐘到面試地點報社報到,參加面試抽簽。未按時報到的,按放棄面試資格處理。考生不得穿(穿)制服或帶有明顯文字、圖案的衣服、口罩參加面試。
3.考生報到後,應關閉通訊工具和音視頻收發設備,連同背包、書包等物品交由工作人員統壹保管,面試結束離開時取回。
4.考生報到後,工作人員會按照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具體位置坐。考生要註意自己的職位分組是否與報考的職位相對應。
5.面試開始後,工作人員會按照抽簽決定的考生入座順序,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進行面試。
六、在面試中,考生應嚴格按照試題和考官指南的要求進行討論,並使用普通話發言。
7.面試結束後,考生到等候室等待面試結果。考生必須服從考官對自己成績的評價,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八、考生面試結束後在等候室等待工作人員發布面試成績,成績發布後,取回本人由工作人員保管的隨身物品(請仔細檢查,不要拿錯別人的物品)並離開考場,不要在考場附近逗留。
九、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違反面試規定者,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