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檢驗、質控、采漿、血源管理、消毒供應等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至少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本科以上學歷,並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崗前培訓合格。專職體檢人員為註冊臨床執業醫師。
要求:
1.站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專業培訓,熟悉單采血漿站業務,有壹定管理經驗,能勝任本職工作。
2.質量控制與檢驗部門負責人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以上學歷,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專業培訓,熟悉本職業務,能夠勝任本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