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培訓招生 - 南陽內鄉的自然法、國法、人情牌匾對當代司法有什麽借鑒意義?

南陽內鄉的自然法、國法、人情牌匾對當代司法有什麽借鑒意義?

南陽內鄉牌匾,說明中國法律文化獲得了司法思維。清光緒十八年(公元1892年),張丙濤到內鄉做知縣,邀請縣上有識之士制定治縣大計。每個人都敦促張丙濤寫壹個牌匾。早已有了計劃的張丙濤寫下了正義、法律、人情六個字,並解釋說這六個字就是他的施政綱領,叫做“依天辦事,依國法判案,同心協力”現場有人說這是金玉良言。張丙濤說,修復縣政府需要妳的支持,然後在場的人籌集了三萬多兩。此外,張丙濤後來還采用了多種方法來判案,如贏捐輸罰,代表工人捐款等。張丙濤在財力雄厚後,成功修繕了內鄉縣衙,並在二堂的紗門上掛了壹個正義、法律、人情六字匾,讓他在二堂擡頭就能看到這個匾,作為破案的目的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