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需求科目是指根據國家、省、市的統壹要求,所有專業技術人員應掌握的通用知識和技能(英語和計算機按原規定執行,不納入報名範圍)。所有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政策、法律法規、基礎理論、技術和信息等知識。
公共需求主體由省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行業組織確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任務是使專業技術人員結合本職工作不斷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識,完善知識結構,提高創新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