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分為四個等級,不同等級有不同的要求,具體如下:
1,第四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文憑。
(3)經過四級公共營養師正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2,三級
(1)從事本職業6年以上。
(二)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經三級營養師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3.二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5年。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四)取得醫學或者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營養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五)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本科學歷,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以上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壹級
(1)連續從事本職業19年以上。
(二)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壹級公共營養師正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用期內: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或博士學位,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擴展信息應用流程:
培訓機構向學員說明考試需要提交的材料→學員填寫報名表並提交相關材料→培訓機構進行初審→培訓機構向市勞動局申報→鑒定中心核實考試資格→符合考試資格者向培訓機構發放準考證→學員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1,按規定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拿準考證。
3.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5.壹科成績達不到60分的視為不及格,下次再申請補考。
百度百科-公共營養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