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組織單位的不同,證書的名稱包括職業技能證書、技術培訓證書、在職培訓證書和職業能力證書。
培訓和考試必須參加。
要取得培訓證書,必須參加相應學時的培訓和考試。
各發行單位
培訓證書壹般由國家行業組織和相關機構頒發。
證書具有廣泛的功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相關規定,培訓證書可以作為學員參加就業培訓、崗前培訓、在職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和創業培訓的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參考。
獲得證書的條件
學生只要參加相應的職業培訓、技能培訓、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並通過考試,就可以獲得相應的技能或技術等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