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研究工作部署和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同級公安機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區監管工作規劃和計劃;
2.制定工作條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地方性監管規章制度;
3.制定工作規程;組織實施分級管理;開展監督業務指導;
4.督導警力建設:指導警力建設,開展縣(市)級警力專業培訓;
5.事故查處整改:查處本轄區監獄重大安全事故,督促整改安全隱患;
6.協調難點:開展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幫助解決基層監管中的問題和困難;
7.指導監獄的犯罪工作和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獄深挖犯罪工作,組織指導監管信息化建設;
8.掌握安全註意事項:掌握監管場所的安全工作,督促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9.督導教育:檢查督導場所管理教育情況,督促落實各項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10、其他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