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錄用公務員未參加初任培訓或培訓考試且考試不合格的,不能定級。
2、未參加崗位培訓或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公務員,應及時補考培訓。
3.未通過專門業務培訓考試考核的公務員,不得從事專門業務工作。
4、在職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公務員,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5.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公務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6.參加過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遠程網絡培訓的人員,未達到22學分且考試狀態不合格的,請認真查看其參加記錄,盡快完成課程學習並參加補考。補考采取網上隨機選題的方式進行,每門課程補考次數為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