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堅持就近入學。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結合新建居民區、街道和人口變化等因素,會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科學制定招生計劃,劃定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服務範圍。服務範圍確定後,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應當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充分參與,並設置合理的過渡期。調整方案應提前向社會公布。學位緊張地區要建立學位預警機制,制定計算機隨機抽簽錄取或多校劃片工作方案,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3)堅持集中管理。從2022年起,全縣所有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全省招生平臺統壹管理,所有義務教育學生需通過招生系統上線。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完成招生登記、公告和招生。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報名收費、自主招生或自行招生。凡未通過省級平臺實施的招生壹律無效,不予辦理學籍轉移,並嚴肅追究違規學校的責任。
(四)堅持統籌協調。認真做好進城務工經商返鄉農民工等流動人口子女的統籌安置工作;要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確保“全面進步”,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要將送教在家的殘疾學生納入中小學學籍管理;要做好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符合政策的其他優撫對象子女的入學工作。對於特殊群體的子女,要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做好服務。
二、組織實施
(1)組織領導
1.成立富順縣招生領導小組。成立富順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招生工作的領導、決策、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教體局主要領導擔任,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成員由局機關有關單位和單位組成。
2.實行分級組織實施制度。自貢市恒川實驗學校義務招生由市教育體育局統壹組織實施;其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縣教體局統壹組織實施;縣教體局在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學校建立“招生資格審查咨詢服務點”,進行招生資格審查,開展招生政策宣傳、咨詢及相關服務。
(2)實施程序
1.註冊登記
(1)入學要求
小學:富順縣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31,2016年8月前,含31年8月出生的),符合條件需要在縣城就讀的兒童及其他符合相關政策的適齡兒童。
初中:具有富順縣戶籍或學籍的小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居住在縣外需要在縣內就讀的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
(2)報名方式。有意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登錄“四川省教育管理服務>: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公共* * *服務-推廣業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和信息采集;選擇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於5月6日至5月15期間登錄“自貢市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和信息采集;公立和私立學校也可以報。選擇直接升入初中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小學畢業生,需要在省平臺報名。具體操作請關註自貢市教體局信息和微信微信官方賬號(5月15之後采集的信息不可修改)。
2.資格考試
已選擇就讀公辦學校並完成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可根據平臺提示信息,於5月16日至5月22日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進行資格審查。
發布公告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教體局召開《四川省教育管理服務》研討會:本市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名單、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收費標準等信息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公共服務-推廣業務系統發布。同時,學校可以向社會公布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招生簡章。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轄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情況和各類招生資格審查情況,確定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學生預分配學位和學校富余學位數量,並通過報名平臺、教育、官微等向社會公布。5月30日。
4.學位申請
通過資格審查的特殊群體,可於5月31日至6月6日登錄“自貢市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查詢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富余學位,辦理學位申請。
5.註冊
(1)民辦學校:小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所有學生。報考直航的初中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如果直接升本人數少於招生計劃,則直接升本的小學畢業生全部錄取,剩余學位通過計算機隨機錄取到其他報考該校的小學畢業生中。被民辦學校錄取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費手續的學生,不再保留學位,多余學位采用電腦抽簽方式錄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參加公辦學校的入學。已按程序被民辦學校錄取並完成繳費,但不想就讀的,由戶籍地或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原則安排就讀公辦學校。
(2)公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原則上按照“兩證壹致”(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致,戶籍與房產壹致,均在劃定範圍內)、“無房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學校招生劃定區域內,但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該區域內無房產)和指定的特殊群體依次招生。錄取後剩余學位統籌。
現役軍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疫情防控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等。(統稱“指定特殊群體”)經市教體局審核後按相關政策安排入學。符合政策的進城務工經商返鄉農民工子女、隨遷子女、拆遷戶子女、有房無戶子女(限於大壹新生)、有城市學籍但無城市戶籍的子女(限於小學畢業生)、川南四市義務教育子女及其他流動人口(統稱為“整體特殊群體”)由流入地或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各種特殊群體子女需要按政策提交證明材料。
公布結果
縣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四川省教育管理服務>: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公共服務-推廣業務系統”或“自貢市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公布錄取結果。學生或監護人可於6月13日至6月17日登錄報名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7.組織註冊
各義務教育學校按照招生進度有序組織新生報名(7月2日,初中壹年級;小學壹年級是7月3日)。
第三,紀律要求
(1)加強對輟學的控制。完善和落實輟學工作機制,將其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輟學動態監控,以初中為重點監控段,以流動、留守、 將殘疾人和家庭經濟困難人員作為重點監控人群,確保不遺漏壹人,做好信息比對、聯控聯保、勸導返校工作。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需要延期接受壹年義務教育的,其監護人應當提出延期入學申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報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擅自在家學習代替國家統壹實施的義務教育。
(2)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教育行政部門通過門戶網站、社交媒體等多種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報名條件、住宿、咨詢電話、監督舉報方式等重要信息,開展入學通知、查詢服務等事項;組織開展招生政策“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企事業單位”等活動,全面、細致、準確解讀招生政策和平臺申請流程。學校要通過家長會、現場會、網絡講座等形式,落實幼兒園和小學畢業生家長報名指導工作,全面提高義務教育招生政策的社會知曉度和規範化水平。
(3)嚴禁違規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做商業性招生宣傳,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宣傳資料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後方可發布。中小學校現場招生宣傳咨詢活動應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縣教體局將進壹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向學校和家長宣傳招生政策,加強源頭管理和過程監管。
(4)加強學籍管理。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在招生制度和學籍制度中明確設置招生計劃數量,實行招生計劃剛性執行。嚴格學生註冊,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生註冊協調統壹。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不得強制未申請轉學的學生轉學。學校不得通過調劑加課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調劑招生由審批地嚴格管理。無正當理由原則上不允許高年級小學轉學。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學籍系統動態監控學生轉學情況,重點監管高年級小學批量轉學情況,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生源。學校要及時為符合入學、轉學條件的學生辦理學籍,嚴禁掛靠學籍、偽造學籍。故意提前註冊學生,無正當理由阻止其轉學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相關學校整改,直接通過學籍系統安排學籍轉移。嚴格按照《自貢市教體局關於進壹步做好我市義務教育學校均衡安置工作的通知》,做好均衡安置和教師調配工作。
(五)嚴格責任追究。縣教體局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813—7214385、7214398(教育單位)、0813—7213445(黨委辦公室),依法依規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將違規招生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掛鉤,評先評優。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撤職處分。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法給予核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暫停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並列入“黑名單”和列入信用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