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是能夠使人們掌握駕駛技能,教會人們安全文明駕駛,並協助人們通過車管部門的考試取得駕駛證的培訓單位。按照目錄,應該歸為交通行業的培訓單位,但由於市場化程度較高,更合理的方法應該歸為第三產業中的服務業。壹般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有時駕駛員駕駛培訓學校也可簡稱駕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條“機動車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質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駕校的主管部門是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
擴展數據:
註冊年齡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報考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普通三輪車、普通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摩托車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報考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有軌電車駕駛,年滿20周歲,但未滿50周歲;
4、報考中型客車準駕車型,在21周歲,50周歲;
5.申請拖拉機駕駛證的,年齡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年齡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第壹階段的
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信號的規定;培養安全、禮貌、文明駕駛的駕駛道德;了解機動車的基本知識;了解典型道路和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知識;掌握正確的傷員急救知識;了解常見危險品的知識;掌握基本的駕駛操作要領。
第二階段
掌握車輛使用的相關知識;掌握場館、場館道路行駛的基本要領和方法,準確控制車輛行駛位置、速度和路線。
第三階段
掌握車輛交通規律:了解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動態特征及危險情況的預測分析方法:熟練掌握壹般道路和夜間駕駛方法,能夠根據不同的道路交通安全駕駛;培養安全駕駛的預見性。
第四階段
了解常見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了解車輛常見故障的處理方法;了解各種特殊道路交通環境下的安全駕駛方法;培養駕駛適應能力;能夠獨立駕駛車輛。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駕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