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涉及很多法律問題。今天想和大家聊聊“實習培訓費該不該交?”這個問題。
答案其實很簡單。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僅僅壹條“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就給公司在招聘時收取財物上了壹道符咒,也就是說,無論公司是以“崗前培訓費”、“服裝費”、“體檢費”等名義,向求職者收取財物都是違法的。
所以用人單位收取的實習培訓費壹定不能交!
在競爭激烈的求職過程中,這些騙子常見的套路有:壹是以高薪或放寬招聘條件等理由吸引求職實習生應聘;然後告訴求職者,公司會以求職者缺乏相關崗位的工作技能為由進行培訓,培訓費會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分期從工資中扣除;最後,公司給求職者提供了數萬元貸款,作為工人“實習期”的“培訓費”。但是很多求職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感覺很正規,但是壹開始就不知道貸款的具體內容。當他們對培訓內容不滿意,或者在安排的工作和薪酬不符合招聘時的條件的情況下想退出時,發現自己個人貸款很高。
另外,現在騙子的手段也越來越高。由於法律不允許用人單位在招聘階段收取費用,A公司在招聘求職者時,會安排求職者在培訓班B付費培訓,這給求職者帶來很大的困惑,也給日後維權帶來很多困難。所以任何需要付費的實習,入職前壹定要警惕!
最後,和尚給妳五點求職建議:
最好去正規的招聘網站找實習和校招;
面對壹些誘人的工作機會,我們更要小心。在加入公司之前,我們可以在網上了解更多的公司信息。必要的話可以去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公司是否存在,是否合法。
不管有沒有就業,都不要輕易繳費;
拒絕扣押證書,證書原件應收好,提交的復印件應註明僅供XX使用;
面試時註意人身安全,面試前最好通知親友面試的時間、地點、公司;
最後,希望大家能找到壹份靠譜的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