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結構理論
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結構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組成。
本我即原始自我,是指最初的自我,包括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沖動和活力。本我是所有心理能量的來源。它按照快樂的原則行事。它無視社會道德和外在的行為規範。它的要求是獲得快樂,避免痛苦。它的目標是尋求個體的舒適、生存和繁衍。它是無意識的,不會被個體感知。
自我,在德語中的原意是“自我”,是自我意識的思維、感覺、判斷或記憶的部分。心理咨詢師訓練自己的作用,就是在保護全身不受傷害的同時,尋求“本我”沖動的滿足。它遵循“現實主義原則”,為自我服務。
超我是人格結構的理想部分。它是在個體成長過程中,通過內化社會文化環境的道德規範和價值觀而形成的。其功能主要是監督、批評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它的特點是追求完美,所以和本我壹樣不現實,大部分是無意識的。它要求小我以社會可接受的方式滿足本我,它遵循的是“道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