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幼兒園保健醫生、校醫、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站醫務人員、集體食堂、健身中心教練、食品保健品企業營養從業人員、食品檢驗監督員、企事業單位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壹、職業概況
1,公共營養師是勞動部頒布的第四批新職業之壹。適應社會和市場需要的職業技能人才,是指經過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勞動部[1994]98號文件第六條規定“勞動部負責技能型職業資格證書的頒發和管理”),從事營養咨詢、營養評估、營養指導、營養宣傳、營養管理和從事營養教學、科學研究的人員。
2.目前國內營養專業人才短缺,公共營養師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公共營養師可以為健康和亞健康人群提供營養咨詢和指導。公共營養師不僅可以在社區發揮重要作用,還可以為員工、白領、高級管理人員、運動員和家庭提供教育、咨詢和指導服務。
二、申請流程
培訓機構向學員說明考試需要提交的材料→學員填寫報名表並提交相關材料→培訓機構進行初審→培訓機構向市勞動局申報→鑒定中心核實考試資格→符合考試資格者向培訓機構發放準考證→學員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1,按規定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拿準考證。
3.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5.壹科成績達不到60分的視為不及格,下次再申請補考。
第三,專業水平
1.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由勞動部統壹組織,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均達到60分及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註:2008年沒有全國統壹鑒定,只有遼寧等省進行了省級統壹鑒定,湖南等省進行了公共營養師(三級、二級)省級統壹試點鑒定。)
2.職業資格分為四級,分為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壹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