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形式是指建立和管理學校的體制和機制的特定風格。辦學模式是由辦學資源的特殊屬性和特殊的組織結構決定的。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各民辦培訓學校應當嚴格按照辦學許可證載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和形式辦學。
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不得將辦學資質和項目委托、承包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不得擅自變更辦學地點,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辦學層次、內容和形式。
辦學層次可分為“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屬本科院校、省屬本科院校、高職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