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和道路駕駛(含安全文明駕駛)。
考試科目順序按照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壹【理論】)、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九項】)、道路駕駛(簡稱科目三【路考與安全文明駕駛】)。
考試過程中,前壹科目不及格,後壹科目不予進行。每科有兩次考試機會,兩次都失敗了。本次檢查終止。可以在駕駛證有效期內繳納補考費用,學習結束後再補考。對於補考費的出臺,由於各地情況不同,補考繳納的費用也不同。
參加科目壹考試後,要在三年內通過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如果不能通過,考試內容無效,要重新報名參加科目壹考試。在新的考試規則後,科目二和科目三有五次機會。如果妳在五次機會內沒有通過考試,妳將再次參加科目壹考試。
1,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壹)——筆試,100為滿分,90分以上合格(含90分)。
2、場地駕駛(科目二)——場地,實車。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實施九項強制測試(均無桿),包括倒車入庫、窄路掉頭、橫向停車、匝道定點停車起步、直角轉彎、彎道行駛、緊急制動、收費站上牌。只有全部通過9個必考項目,才能通過科目二考試。(上海有新的科目二項目,部分地方可能仍執行老五項目)
3、道路駕駛(科目三)——高速公路或模擬場地,實車。考試都是電子眼監控和交警考試,路考更公平。2013、10新交規實施以來,考試增加了使用燈光、左右轉彎、過人行橫道等項目。路考後增加了安全文明駕駛知識理論考試,與科目壹不同的是增加了圖片分析判斷。考試50題,每題2分。100滿分,90分以上合格。
擴展數據:
駕駛證被稱為機動車駕駛證,也被稱為“駕駛執照”。根據法律,機動車駕駛員需要申請執照。
駕駛機動車需要壹定的駕駛技能。沒有這個技能,隨意駕駛機動車,就可能發生交通事故,普通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經具備安全駕駛技能的人來說,他們駕駛車輛上路,這個允許的憑證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照是壹種“準駕車型證”。
參考資料:
駕駛證-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