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央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在組織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會計人才培訓的同時,負責組織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的報名、材料審核、考試和後期管理工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實施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具體負責培訓課程開發、教學組織、畢業考試、學生檔案數據庫建設、教務管理等工作。(1)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
2 .在中央管理企業和省屬大型企業擔任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主要領導及其後備人員。
3.具有經濟管理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級會計師崗位資格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結合國家資格標準。
4.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至2010年9月);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願申請外,中央管理企業可根據上述條件推薦2-3名本單位後備幹部參加培養選拔;有關中央主管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可根據上述條件,推薦2-3名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的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養選拔。
(2)遴選程序。
1.正式聲明。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國家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計劃申請表》(附後),連同申請表所列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壹並提交至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單位申請人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提交,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企業申請人向中直管理局提交,中央管理企業(不含港澳)、中央管理企業所屬單位或駐外機構申請人推薦。
2.選擇筆試。
3.選拔面試。
4.確定培養目標。財政部根據選拔考試結果確定培訓人選。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養模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的平臺,全面培養和提高學員的綜合素質。
(壹)培訓周期為6年,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兩部分。第壹次強化訓練時間為1月,安排在2011的9月份。後續培訓結合了在職學習、實踐考核和後續培訓。
集中培訓主要以專題講座、研討會、案例討論、論壇等形式進行,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通過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學習交流,鞏固了基礎理論,提升了知識結構,更新了管理理念,拓展了管理視野,搭建了學員之間、學員與培訓者之間的交流平臺。同時,通過培訓和綜合考察,確定學生的在職學習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強化培訓結束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將提供自學書目、項目和在線輔導服務,引導學員理論聯系實際,深化培訓內容。
學生離校期間應實施後續管理。學生根據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的自學書目和項目進行自學,定期參加專屬網絡論壇的討論,返校承擔國家會計學院的培訓教學任務,按時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各項活動,定期提交學習心得、成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調查報告等。(1年內提交材料數量不少於7份)到領導小組辦公室,邊工作,邊學習,邊考察。
(2)在職學習的跟蹤管理。
建立領軍(後備)會計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生在集中培訓結束後繼續在職學習,進壹步提升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措施是:
1.建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信息庫和學員檔案,對學員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培訓期間,財政部或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將不定期與學員聯系,了解他們的學習、工作和科研情況。
2.組織和引導學生參加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活動。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生到國內外知名企業參觀學習,學習先進管理經驗。同時組織學生根據培養情況和所在單位實際情況撰寫研究報告,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提供學術指導。此外,在培訓期間和培訓期滿後,根據學員特點和所在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優秀學員參加財政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財政部內控標準委員會的項目、政策制定、征求意見、學術研究、調查研究、出國考察、學術會議等活動, 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等單位或機構,並承擔國家會計學院的教學任務。 逐步使學生成長為宣傳會計政策、研究會計準則、培訓輔導會計準則、財政部了解基層實際情況的專家,為學生提供進壹步施展才華的平臺。
3.建立培訓後的持續跟蹤評估體系。定期了解學員完成培訓後的專業崗位變化情況,聽取他們對學習課程的建議,為評估培訓實施效果提供基礎數據。根據每位學員的特點和需求,“量身定制”培訓方案和培訓內容。
(1)以領軍(後備)會計人才能力框架為指導,以案例教學的方式傳授領軍(後備)會計人才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二)立足學生實際需求,學以致用,解決學生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近幾年舉辦的會計高級培訓班的基礎上,制定《國家領軍(後備)會計人才培養方案(企業班)》,下發學員,並根據學員反饋意見不斷修改完善。
(3)關註社會經濟熱點問題。結合企業改革、經濟改革、會計改革等熱點問題,組織壹系列專題講座和互動研討,開闊學生視野。
(4)以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為主導,開發國家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養系列輔導教材,形成壹套國家會計領軍(後備)人才教材數據庫,並根據學科發展趨勢、我國經濟管理和財務會計工作的發展進程、學生參與學習的效果,定期充實、修訂和完善培訓教材。(1)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學員培訓期間的日常管理。國家會計學院應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錄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和科研情況。
(二)實行政府資助和考核制度。培訓期末考試合格的學員,由國家會計學院專項經費資助。未提交學習經歷、成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分析報告、研究報告、考察報告等。未按規定定期到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參加培訓的權利。
(3)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三個考核周期,實行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制度,根據學生在每個考核周期的綜合表現,在量化得分的基礎上,選拔可塑性強、表現優異的學生參加下壹個考核周期更高層次的培訓。
(四)頒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學習期滿,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者畢業。學員畢業時,由財政部和國家會計學院頒發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
(5)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獲得國家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證書者,將被遴選為財政部會計準則與內部控制規範咨詢專家組成員,申請成為中國會計學會個人會員,優先參加財政部、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組織的科研和學術活動。(1)培訓時間。2011九月,培養期6年。
(2)培訓場所。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3)受訓人數。這個培訓班的人數是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