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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地方稅務局機構設置

常德市地方稅務局行政編制10,省局2個,直屬行政機構3個,直屬事業單位3個。具體設置為:1,辦公

職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報告和重要會議材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文電處理、文件歸檔、綜合調研、信訪、保密、外事、督查、政務信息和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稅務宣傳。

2、人事教育司(掛離退休幹部管理司牌子)

職責:負責本系統的組織編制、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考核、培養、選拔;負責制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3.思想政治工作科(黨委)

職責: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4.稅務管理科

職責:負責營業稅政策和業務管理;解釋和處理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處理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5.稅務管理二科

職責:負責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資源稅等政策和業務管理。解釋和處理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處理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6、稅收管理三科(帶集體企業財務管理牌子)

職責: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和業務管理;解釋和處理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處理有關稅收減免的具體事宜。

7.充電部分

職責:負責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等費用具體征管辦法的政策解讀;負責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防洪保安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工會經費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的政策解釋;調查處理有關收費征管政策執行中的具體問題;各種收費計劃的分布及數據統計分析。

8.收款管理部分(帶有發票管理的牌子)

職責:研究制定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監督檢查稅務系統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執行征管制度的情況;負責稅源管理、稅務登記和發票印制發放的組織、指導和檢查;負責個體稅收的征收管理及相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征收防洪保安資金。

9.規劃財務組

職責:負責編制和下發稅收計劃,評估和分析稅收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調查計算,監督管理重點稅源;負責地方稅務會計和統計;負責管理本系統的財務、基建、設備和國有資產;審查本系統的財務預算和決算;負責稅收票證的印制、收集、發放和管理。

10,政策法規科

職責:負責地方稅收政策研究和綜合協調、稅收規範性文件審查,制定綜合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案件審判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審理;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本單位的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法律事務;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具體稅務行政行為的審判和控制;負責政策法規統計數據的原始收集。1,監察室

職責:負責本地區的紀檢監察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違紀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

2.審計科

職責:負責區域內財政、資金、基礎設施、稅收執法等專項審計;組織實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前審計。1,省稅務征收分局(與直屬局合署辦公)

職責:負責省級營業稅納稅人營業稅及其他地方稅的征收管理;負責省屬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負責本市範圍內省級地方稅收的管理、檢查和指導;負責市區範圍內市級地方稅收的征收管理。

內設6個部門:辦公室、計劃收集部、綜合業務部、管理檢查壹部、管理檢查二部、管理檢查三部。

2.檢驗局

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和管理轄區地稅系統的檢查工作;負責本系統稅收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檢查;負責受理和查處地方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負責組織或配合公安、檢察、法律等部門打擊偷稅、抗稅、騙稅行為。

內設4個部門:綜合部、審判部、監察部、執行部。

3、涉外稅收征收分局

職責: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地方稅收的征收管理和全市涉外稅收的業務指導;處理涉外稅收法律政策執行中的有關事宜。1,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職責: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包括局機關大院水、電、液化氣的管理;通訊設備的安裝和維護,房屋維修;政府大院的安保工作;局機關車輛管理工作;市對外接待工作局;管理局的財務、房地產等行政事務。

2.信息中心

職責: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硬件設備和綜合數據庫;負責外部數據的接收、上傳和整理;負責稅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參與組織相關軟件的開發、推廣、應用和技術培訓;指導信息系統建設和辦公自動化。

3.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與國家稅務總局合署辦公)

職責:負責組織全市註冊稅務師的註冊、登記、補考申報、業務培訓和年檢工作;負責稅務代理的審核和審批;監督檢查註冊稅務師和稅務代理機構的執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