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燒香”病毒的傳播,作者李俊首先在網上向120多人出售了該病毒。每套產品要價500 ~ 65,438+0,000元,日收入8000元左右。最多時壹天賺了1,000多萬,所以作者李俊直接非法獲利1,000多萬。然後病毒被120多人改寫傳播。這120人的傳播導致超過100萬臺電腦感染病毒。他們將盜取的網絡遊戲和QQ賬號出售牟利,利用被病毒感染的機器組成“僵屍網絡”,為壹些網站帶來流量。
2007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廳2月12日發布消息稱,根據統壹部署,在浙江、山東、廣西、天津、廣東、四川、江西、雲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湖北站長破獲制作傳播“熊貓燒香”病毒案,抓獲病毒作者李軍,這是我國警方破獲的首起重大計算機病毒案件。其他重要嫌疑人:雷蕾(男,25歲,武漢市新洲區人)、王樂妍(男,22歲,山東威海人)、葉培新(男,21歲,浙江溫州人)、張順(男,23歲,浙江麗水人)、汪哲(男,24歲,湖北仙桃人)。這是中國近年來壹次嚴重的蠕蟲爆發。影響更多公司,造成更大損失。並且對於壹些疏於防範的用戶來說,病毒造成的損失更為嚴重。因為這種病毒可以竊取用戶名和密碼,具有明顯的牟利目的。所以作者有可能把這個病毒當成商品來賣,和壹般的病毒制作者只是自娛自樂,或者炫耀自己的力量或者技術有很大的區別。此外,制片人李俊被捕後,在公安監視下編寫戒毒軟件。
2007年9月24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李俊有期徒刑四年、王樂妍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順有期徒刑二年、雷蕾有期徒刑壹年,並對李俊、王樂妍、張順追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