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和安全隊伍;
2、是否建立預防常見事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
3、是否建立了明確的安全責任制;
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包括門衛制度、校園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水、電、氣等相關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和實訓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車管理制度、突發地震和氣象災害預警響應制度、巡邏制度和值班制度。
(2)安全教育和演練
1,兩周的安全教育課是否滿員;
2、是否對教職工進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訓;
3、重大節假日前、開學前、放假前和重大教育教學活動前等重要時間是否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4.是否每周進行安全應急演練和自救演練;
5.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否落實。
(三)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
1,上午下午活動,劃分了安全責任區,落實了安全責任人,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
2、學校舉辦大型集體活動或校外活動,是否落實審批制度,是否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是否制定預案;
3.學校是否對“八大特殊學生群體”給予了充分關註,掌握了他們的思想動態;是否對有特殊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給予必要的關註;對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損傷的學生是否及時采取救治措施;
4、學生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糾紛等可能引發打架鬥毆的安全隱患;學校是否有防止學生自殺或他殺的措施;
5、師生矛盾是否得到及時調查和調解;
6.老師是否有體罰、變相體罰、歧視、挖苦等言行。,可能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是否存在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和有關規定的行為;
7.學校是否將學生擅自離校、不請假、不來學校等直接關系到學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告知監護人?
學校安全
1、教室、宿舍、圖書館、實驗室、食堂等校舍是否存在墻體裂縫、墻基下沈、墻磚脫落、瓦面脫落等情況。;
2.圍欄、廁所、擋土墻、海報墻、樓梯、門窗、屋頂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學校是否對暫時閑置的危房和各類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的工程采取封閉措施,並設置警示標誌。
(五)重要設施、設備、場所和物品的安全。
1,體育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體育器材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宣傳欄、旗桿等設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樓道和樓層轉折平臺的照明設施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4.操場是否平整,是否有障礙物;
5、學校的水井、池塘等。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防護措施;?
6.樓梯、走廊的護欄、宿舍床是否符合設計標準,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7.室內吊扇、照明設施是否可靠,陽臺是否有擱置、懸掛物品;
8.教室、宿舍等公共區域是否安裝金屬護欄,疏散指示標誌是否缺失或損壞;
9.實驗室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品等危險品的儲存、管理和廢棄物處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學校供電、供氣、供水設施、供暖、鍋爐等重要基礎設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管制刀具等危險品是否及時上繳;
12,是否存在將飼養的動物帶入學校的現象;
13,學校裏樹上的枯枝是否及時清理。
14、校園監控、金屬探測器、滅火器等安防設備是否齊全,是否能正常使用。
(6)消防安全
1,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水源和設備是否到位;
2.電源線是否老化過載。
(7)食品安全
1,學校食堂防蠅、防鼠、消毒設施設備、食堂工作人員健康證、操作規範、物品采購流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2.學校食堂是否有衛生許可證,是否有“三無”商品和過期食品;
3.學校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管是否到位,食品是否有樣品;
4、飲用水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水質是否定期檢測等日常維護管理;
(8)交通安全
1,學生不乘坐無牌車輛、貨運車、農用三輪車、超速車、三輪摩托車、拖拉機、報廢車、拼裝車等不符合接送學生要求的車輛的教育是否落實;
2、是否對學生車輛進行監管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3、學生上學、上下車是否安排人員維持秩序;
4.學校門口是否設置減速帶、人行橫道、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
5.學校人員是否安排在校門外的路口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6.校園準入制度和外來車輛管理是否落實。
(9)學校周圍環境的安全
1,學校大門、操場、圍欄等治安安全管理重點部位、監控報警設施等安全設施齊全;
2.校園周邊是否存在非法旅遊經營者和無證攤點,是否有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出售,200米範圍內是否有網吧、遊戲廳,600米範圍內是否有酒吧、舞廳、洗浴中心等娛樂場所,是否存在影響師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狀況和施工隱患。
3.學校周邊是否有危險區域,如池塘、陡崖等,是否由行李搬運人員安排定期檢查。
4.學校周圍是否有精神病人、酗酒者或其他精神不健康者、邪教徒等危險人物,是否采取了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