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從2003年開始,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聯合組織實施西部計劃,每年從普通高校招收壹定數量的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鄉鎮壹級從事誌願服務工作。
誌願服務期滿後,要鼓勵他們紮根基層,或自主擇業、流動就業,並在升學、就業等方面給予壹定的政策支持。
西部地區計劃面向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名單(可在xibu.youth.cn查詢)所列高校招收應屆畢業生和研究生。報名誌願者總績點在本系同年級學生總數中排名前70%以內,並取得畢業證書,身體健康,有誌願者精神。
西部計劃服務時間:
2009年起,西部計劃服務期由1-2年調整為1-3年,西部計劃誌願者首次簽約期為1年或3年。1年左右的誌願者,可在服務期滿後,於明年3月申請延期服務。
經服務縣項目辦同意並報服務省項目辦同意,國家項目辦根據下壹年度服務崗位計劃和各專項行動崗位要求,確定延期誌願者名單。
西部地區計劃包括11支教扶醫、支農、基層青年遠程教育、基層檢察院、基層法律援助、基層法院、開發性金融、西部和平行動災後重建等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