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過程條件: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門去社保局辦理辭退報告,得到審核回復。從社保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壹般流程如下:
1.社會保障局提供失業報告。這就要求公司在勞動合同終止日前15天內派員到各失業保險繳納地社保局備案,備案不是直接針對失業人員的。如果報名總人數超過8人,公司人力資源部要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備案。公司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審核意見轉交給員工。
二、社保局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前,失業保險待遇可以連續支付壹年以上。要求個人擁有
1,非個人原因失業。
2.那些已經登記失業的人。
3.有再就業要求。
4.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
三、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提交四種材料進行備案,並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出具的辭退通知書及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壹格式4聯,失業證。
3、社保局統壹格式的失業表壹式兩份。
4、社保局統壹格式,公司給社保局發例行公文。
4.失業登記後。社保局審核失業登記後,會通知失業人員去培訓,領取失業金(每個月大概400元以上),同時辦理工作許可。失業保險金可以在壹年繳費的基礎上申請三個月,每增加壹年增加兩個月,即兩年支付五個月,三年支付七個月,以此類推,但最多只有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60%至80%的醫療費用。
五、個人後續準備。失業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持社保局出具的審核文件、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三張壹寸免冠照片,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相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下月起,失業人員將在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