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培訓招生 - 教師招聘的基本條件

教師招聘的基本條件

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為主,可招收適當的全日制師範教育專科生。非師範教育專科學歷、成人教育學歷、黨校學歷及各種學習證書不納入招聘範圍。

基本識字條件

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或工作或失業期間表現良好,無違紀行為,無不良從業記錄,誌願服務農村教育事業。各類基層服務期在規定時間前未滿,或服務期內考核壹次不合格者,不能報考。

資格和崗位條件

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並在7月31,2065438前取得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具體崗位和資格要求由各市自行規定和解釋。

身份和年齡條件

30周歲以下、未就業或已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工作者。

♀?身體和精神狀況

心理健康和身體狀況符合《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65 438+06〕4號)要求,能適應崗位設置地區的工作生活環境。

優先條件

總成績的優先順序是:筆試成績高的,學術知識成績高的,師範類本科,本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