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經濟師考試有兩個科目,分別是“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踐”。
考試系統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資格證書
參加考試並合格者,取得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頒發合格證書。
考試水平
資格考試分兩級: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經濟專業中級資格。
考試歷史
1993 1、人事部發布《人事部關於印發的通知》(19931號),決定在經濟類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