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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使用的培訓內容

滅火器培訓的內容包括幹粉滅火器的使用、泡沫滅火器的使用、推車式泡沫滅火器的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

1,幹粉滅火器。

適用範圍:碳酸氫鈉幹粉滅火器適用於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和帶電設備的初期火災;磷酸銨鹽幹粉滅火器不僅可用於上述種類的火災,也可用於固體物質的初期火災。但是他們不能撲滅金屬燃燒的火。

使用方法:滅火時,可將滅火器放在手上或肩上,迅速走向火場,在距離燃燒處約5米處放下。如果在室外,應選擇逆風方向噴灑。如果使用的幹粉滅火器是外壓儲存式的,操作者應壹只手握緊噴槍,另壹只手提起氣瓶上的開口提環。如果鋼瓶是用手輪打開的,逆時針擰松它,轉動到最高位置,然後提起滅火器。

幹粉噴出時,迅速對準火焰根部。如果使用的幹粉滅火器是內置氣瓶或蓄壓式的,操作者應先拔掉開啟手柄上的保險銷,然後握住噴水軟管前端的噴嘴,另壹只手按下開啟手柄,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使用帶噴霧軟管的滅火器或蓄壓式滅火器時,始終要用壹只手按住手柄,千萬不要放開,否則噴霧會中斷。

2.泡沫滅火器。

適用範圍:適用於撲救壹般B類火災,如油品、油脂等火災,也可用於撲救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易燃、可燃液體,如醇類、酯類、醚類、酮類等物質;也無法撲滅帶電設備和丙、丁類火災。

便攜用法:可將吊環背在筒體上部,快速前往火場。此時應註意不要使滅火器過度傾斜,也不要水平或倒置手持,以免兩種化學藥品混在壹起,提前噴灑。當距離著火點約10米時,可將氣缸倒過來,壹只手緊緊握住提環,另壹只手握住氣缸底環,將射流對準燃燒產物。撲滅易燃液體火災時,如果已經是流動狀態燃燒,由遠及近噴灑泡沫,使泡沫完全覆蓋燃燒的液體表面。

如果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內壁,使泡沫沿內壁流動,逐漸覆蓋火面。嚴禁直接在液面噴灑,以免燃燒的液體因射流的沖擊而散落或沖出容器,擴大燃燒範圍。撲滅固體物質的火時,射流要對準燃燒最猛烈的地方。

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靠近燃燒區域,並始終向燃燒物體噴射泡沫,直至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否則會中斷噴射。

3.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適用範圍:適用於撲救壹般B類火災,如油品、油脂等火災,也可用於撲救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易燃、可燃液體,如醇類、酯類、醚類、酮類等物質;也無法撲滅帶電設備和丙、丁類火災。

推車用法:使用時,壹般由兩人操作。先將滅火器快速推拉至起火點,停在距離起火點約10米處。壹人敷完噴霧軟管後,雙手握緊噴槍,對準燃燒處。另壹種是逆時針轉動手輪,使螺桿升到最高位置,使瓶蓋完全打開,然後向後倒鋼瓶,使拉桿接觸地面,將閥柄旋轉90度,噴射泡沫滅火。如果閥門安裝在噴槍處,負責操作噴槍的人員將打開閥門。

4.二氧化碳滅火器。

適用範圍:二氧化碳滅火器主要用於撲救貴重設備、檔案、儀器儀表、600伏以下的電氣設備和油類的初期火災。使用時,應先將滅火器舉至著火地點,放下,拔出保險銷,壹手握住喇叭根部的手柄,另壹手握住開關閥的壓力手柄。對於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將喇叭拉起70-90度。

使用時,不能用手直接抓住喇叭外壁或金屬連接管,以防手被凍傷。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如果在室外使用,應在上風向噴灑;如果在狹窄的室內空間使用,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使用方法:滅火時,只需提起或攜帶滅火器到火災現場即可。在距離燃燒物5米左右的地方拔出滅火器的保險銷,壹只手握住喇叭根部的手柄,另壹只手握住開關閥的壓力手柄。對於沒有噴水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喇叭應與上板成70-90度。使用時,不能用手直接抓住喇叭外壁或金屬連接管,以防手被凍傷。

滅火時,當可燃液體呈流動狀態燃燒時,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射流由近及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用戶應舉起喇叭。從容器壹側的上部噴入燃燒容器。而二氧化碳射流不能直接沖擊可燃液體表面,防止可燃液體被沖出容器,擴大火勢,給滅火帶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