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培訓招生 - 投標知識

投標知識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全部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和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並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在壹個招標項目中,招標內容可以分成若幹部分,即標段或包。標段(或包)是投標和中標的最小內容。投標人可以投標所有標段或其中壹個標段。壹個招標項目至少包括壹個標段或標段。

2.根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法》第二十七條招標的建設工程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工程技術關系密切、不可分割的單元,不得分塊。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標段或者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其他管理條例也有類似規定。

3.標段劃分過大(招標內容金額和數量較大),能夠承擔投標的投標人較少,不構成充分競爭。招標區塊劃分過細(招標內容金額和數量較小),對投標的吸引力較小,投標人的報價可能不高。因此,區塊的劃分應該是科學的,能夠吸引足夠多的投標人參與,引起他們的充分興趣。

4.補充:標段和包壹般是等價的。如果在標段下繼續分包,要看招標文件的具體內容,由招標文件編制人進行說明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