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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根源上杜絕校園暴力?

防止學生欺淩

1.教育部門要通過道德與法律課程培訓、典型案例指導、欺淩預防教育現場會等方式,引導學校切實加強欺淩預防教育。

學校應當通過設置專門的教學模塊,定期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對學生進行防治學生欺淩的教育,加強學生之間的交流,培養合作精神。

學校* * *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應當配合學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等。

2、教育、* *共青團、婦聯等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開展家庭親子關系、婚姻關系教育和引導,幫助未成年學生健康成長。

婦聯組織要通過學校或村(居)委會定期組織開展家長講座、家長課堂等多種形式的專題培訓,指導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可以聘請學校教師到家長學校授課,幫助監護人了解學生欺淩防治知識,提高監護人的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

3、學校應制定和完善以下預防和控制學生欺淩的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壹)學院預防和控制學生欺淩的工作職責;

(二)校園及校園周邊重點場所巡查制度;

(3)學生欺淩應急預案;

(四)學生欺淩發生後預警、處置和幹預的具體工作流程;

(5)校規校紀中關於欺淩學生的處分規定;

(六)設置學校受理投訴和舉報學生欺淩行為的電話、郵箱和電子郵箱;

(七)其他預防和控制學生欺淩的日常管理制度。

校長是學校防控學生欺淩的第壹責任人,副校長和分管法治教育的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其他教職工履行相關職責。

4.學生欺淩的癥狀是指壹方在打鬧和欺淩之間的言語或行為引起另壹方精神痛苦的行為。

學校除了觀察學生身體、心理、物品、學生關系、行為的變化,巡視校園及校園周邊重點場所外,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或渠道發現校園欺淩苗頭信息,及時預防欺淩事件發生:

學生問卷、家長或第三方;

(2)學生曾經就讀的學校:

(3)班主任與學生溝通;

(4)每周學生操行評價表;

(五)心理咨詢教師的反映;

(六)校長信箱和心理咨詢信箱;

(七)學校周邊商店、監護人、親屬及村(居)民委員會的反映;

(八)手機短信、圖片、視頻及網絡上的相關信息;

(九)其他發現欺淩跡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