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後報名所需資料:
(壹)醫師執業註冊申請表,執業機構意見欄由執業機構法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執業機構公章(下同);
* (2)上崗證原件(加蓋執業機構公章或人力資源部印章;加蓋執業機構公章的勞動合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也可。下同);
*(三)申請人的《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及復印件隨資料保存,下同);
* (5)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註冊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取得《醫師資格證》兩年以上未註冊的,需提供我局出具的培訓通知書原件和指定培訓單位出具的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七)市級以上醫院提供的半年內健康檢查證明;
* (8)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9)擬執業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到當地衛生局或衛計委醫政處辦理報名手續。
問題2: 2014助理醫師報名流程1。《醫師執業註冊申請表》2份(公司蓋章)
2.身份證復印件
3.資質證書復印件
4.體格檢查表格
5.就業證書
6、《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
妳看看妳單位的許可證,哪個衛生局蓋章的,拿這些東西去哪個衛生局做。30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執業證書。
問題三:如何註冊助理醫師資格證,持以下資料到當地衛生局註冊。
1.壹份註冊申請表。
2.醫師資格證、身份證、畢業證和/或職稱證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3、二甲或二甲以上醫療機構健康證明表。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1執業機構、單位任職證明。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
最好先給當地衛生局打個電話,看看有沒有什麽特殊要求。
問題4:助理醫師證如何註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通過醫師資格考試的,取得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執業醫師註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除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準予註冊,並頒發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壹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集體辦理本機構醫師註冊手續。
第十四條醫師經註冊後,可以按照註冊的執業場所、執業類別和範圍,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服務。未取得醫師註冊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問題5:執業助理醫師可以註冊行醫嗎?首先,執業助理醫師必須在專業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斷、治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全科醫療活動。”這裏所說的“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主要是指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不包括個體診所。
根據《執業醫師法》第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必須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行醫。”執業助理醫師不得申請個體行醫或者開辦個體診所。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解釋,上述條款解釋為“執業助理醫師不得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獨立執業”。
在我國,壹級是鄉鎮醫療機構,二級是縣級醫療機構,三級是市級以上醫療機構。
這意味著,持證助理醫師只能在鄉鎮醫療機構獨自從事壹些簡單的醫療操作。
如果要行醫,需要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才能註冊行醫。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九條至第十壹條規定:
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壹)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完成壹年試用期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二年;取得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學位,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
第十條具有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位,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完成壹年試用期的人員,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壹條。學習傳統醫學三年或者經過多年醫學實踐取得專門知識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方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此外,關於報名資格,衛生部陸續出臺措施,細化報名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對成人高考、衛校等多種形式的考生資格作出規定。詳見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暫行規定》、《衛生部關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教育部衛生部關於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幹意見》。
衛生部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年版)》的通知
(衛[2006]125號)
十五、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予接受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法醫學、護理學、輔助醫學、醫學技術及其他相關醫學、藥學、醫學管理專業畢業生;
希望對妳有幫助。
問題6: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沒有工作單位,如何註冊?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後,如果沒有工作單位,可以找單位的熟人,讓他幫妳在他們單位掛號。
取得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2年內未註冊的,申請註冊時提交在縣級以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接受過3-6個月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1份)。也就是說,兩年內未註冊的,需要參加縣級以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培訓3-6個月。
問題7:執業助理醫師證變更條件如何辦理:
1.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者,兩年內均可申請執業註冊;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登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兩年的;受到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自處罰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未滿兩年的;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作、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勝任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重新申請註冊,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或者組織審查不合格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不適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其他情形。
執業助理醫師更改的材料:
註:申請材料應用A4紙打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順序裝訂;提交材料為復印件的,應註明“原件”,並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材料的內容應當真實、完整、清晰,不得塗改。
1,《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審批表》復印件;
2.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從業證明;
3.擬設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7.兩張同背景2寸免冠照片(黑白或彩色近照均可);
8.成都市衛生局註冊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還應提交醫師變更註冊信息軟盤和變更通知書(由原註冊衛生行政部門提供)。
9.變更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應提交《成都市衛生局註冊醫師離開醫療機構登記表》(由原執業醫療機構填寫並蓋章)和壹張3.5寸軟盤。
10.軍醫退役並保留軍籍,擬在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的,還須提供軍隊原註冊機關出具的軍醫變更執業註冊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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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助理醫師變更程序:
(壹)向申請人公布的過程
第壹步:申請人向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局窗口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補正後予以受理;
第三步:社會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檢查,按程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社會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並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許可;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㈡內部批準程序
1.窗口驗收
2.代理人的註冊和初步審查
3.組織衛生監督執法人員進行現場審查。
4.提出審查建議
5.衛生計生部門主任簽署審查意見。
6.作出證明或初審意見(或不予批準的通知)
7.櫥窗張貼
問題8:執業助理醫師證遺失如何註冊執業醫師?您好,以下是註冊執業醫師需要提交的材料:
(壹)執業醫師註冊申請審查表;
(2)兩張兩寸免冠全身彩色照片;
(三)醫師資格證書;
(4)註冊機關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體檢表;
(五)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六)擬任職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證明;
(7)申請人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按照規定,有醫師資格證就可以了,不過也可以咨詢當地衛生局。
請關註史靜杏林,回答妳的專業問題。
問題9:執業助理醫師註冊需要哪些材料?醫生首次註冊需要以下材料:
1,《醫師註冊申請審批表》復印件;
2.《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1復印件;
3、兩寸半身近照;
4.1復印件的身份證原件(驗後立即返還);
5、半年內的《執業醫師健康檢查表》。
具體要求可能因地而異。詳情請咨詢當地衛生局。
問題10:執業助理醫師異地註冊需要哪些資料?申請材料1,填寫《醫療執業註冊申請審批表》;2.醫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原件,提交復印件)3。6個月內衛生局指定醫院的申請人健康體檢表;4、學歷和身份證明、職稱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5、勞動技能和醫德合格證明材料;6.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從業證明;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8.兩張兩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9.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兩年以上(含兩年)未申請執業註冊的,提供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師執業註冊培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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