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時間:
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65438+淩晨0: 3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應用條件:
需要進行就業和失業登記的工人。被確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勞動者、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登記失業的勞動者、新就業或辦理就業手續再就業的勞動者。
使用:
由就業轉為失業的城鎮職工,憑本人身份證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填寫《XX(省、自治區、直轄市)職工就業登記表》並領取就業證,由工作人員在失業欄中記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應當持就業證到原單位受理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已招用城鄉勞動者,但未在勞動部門辦理就業備案手續的用人單位,應持新錄用人員花名冊及時到單位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登記,為錄用人員辦理就業許可和就業備案等相關手續。
參考以上內容?大連政務服務網-申請就業創業證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就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