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其工作日程完全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工作時間壹般為周壹至周五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有的地方是上午9點到12點,下午15點到18點。(夏季和冬季的工作時間會相應調整)
勞動局的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實踐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市制定的勞動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管理轄區內城鄉勞動就業、流動就業和涉外就業;綜合管理轄區內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和鑒定;實行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組織調查處理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中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勞動信訪工作;負責勞動普法工作。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的綜合管理;承辦勞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