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的總高度 12.310cm。
“可口可樂”商標於1893年在美國專利與商標局註冊,隨後又在1945年註冊了“可口”商標。廣大消費者所熟悉的可口可樂外包裝瓶,是由印第安納州特爾豪特的盧特格拉斯公司於1916年設計的。路透,是美國某玻璃廠的壹名普通工人,負責生產玻璃瓶。
1923年的壹天,久別的女朋友來看他。這天她穿著流行的緊腿裙,美極了。這種裙子在膝部附近變窄了,強調了人體的線條美。於是,他迅速按照裙子樣式制作了壹個瓶子的樣品,然後作為圖案設計進行了專利登記,並將此瓶子設計帶到了可口可樂公司。
盡管現在大批量的可口可樂已經以罐裝或塑料瓶裝出售,但在電視廣告上可口可樂卻永遠以玻璃瓶的形式出現,這經典的誘惑曲線幾乎與神秘的可口可樂配方同等重要,成為可口可樂的代名詞。也正是因為這個神奇的瓶子,Samuelson得以在設計史上留有壹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