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頓中國市場,菊正宗公司加強打假力度,對不法制假售假者予以追究刑事責任。其中以2011年9月取締廣東清遠的羅誌勇壹案最為典型。菊正宗公司積極配合中國各級政府整頓市場,以“品牌至高無上”為出發點,嚴打侵權者。2011年的廣東清遠羅某壹案便是在這壹指導方針的指引下,菊正宗公司積極推進。配合廣東省在2011年提出的“三打二建”計劃,將制售菊正宗假酒的羅某繩之以法。於是在2012年2月29日,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檢察院對首宗假冒註冊商標案提起公訴,被告人羅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0元。
2010年12月開始,羅某在租用的清遠市康信牙刷制品有限公司內,雇請工人將從河北省香河縣香河福山食品有限公司購進的福櫻牌清酒膠蓋撬掉,蓋上偽造的“菊正宗”、“白鶴”等品牌的鐵皮膠蓋,用封罐機封好,拿膠水將偽造的“菊正宗”、“白鶴”等品牌的商標貼在福櫻牌清酒的瓶子上,再將酒裝在印有“菊正宗”、“白鶴”等品牌的紙箱內,制造出假冒的“菊正宗”、“白鶴”等品牌清酒***3510瓶進行銷售,非法經營數額***83565元。其行為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於是菊正宗公司以此為依據,將制售假貨菊正宗清酒者予以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