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無論是否發表,都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因為標誌設計完成後,受著作權法保護,商標受商標法保護。申請人必須通過商標局辦理商標註冊手續,標識的著作權歸設計人所有。如果公司委托設計師設計標識,並約定版權歸公司所有,則按照約定委托標識的版權。
也就是說,商標的所有權屬於商標所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其實LOGO是壹種圖形符號,屬於藝術品,享有著作權。它不限制受保護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是個人設計,保護期限是作者生前和死後50年。作品完成後,保護期約50年。
商標可以無限續展,保護期限不受限制。所以根據以上解釋,綜上所述,商標受商標法保護,藝術品受著作權法保護,LOGO不屬於商標。只有當LOGO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並在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審查後,它才既是商標又是標識,受到著作權法和商標法的雙重保護。